当前位置 : 首页 > 三大建设 > 法治巍山
创新调解机制与方法 促进民族和谐与稳定
  • 时间:2017-08-16 58:09
  • 来源:
  • 作者:永建镇司法所
  • 字体:【

永建镇是著名的国际性河流红河的发源地,全镇辖10个村委会137个自然村185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20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8万亩,人均耕地0.52亩。永建是云南省著名的侨乡、滇西回族聚居区,境内居住有汉、回、彝、白、苗等10个民族。2016年末,全镇共有56172人,其中回族 21635人。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蚕豆、小麦,经济作物为啤大麦、油菜、亚麻等,主要支柱产业为烤烟和畜牧业,以泡核桃为主的林果经济及茶叶等产业快速发展,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永建镇因其特殊的自然原因和人口状况,在各项工作中都有其独特的民族性和复杂性。在错综复杂的民族关系中不免有一些冲突,特别在新时期;坟地、山林土地、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民族矛盾,这就加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挑战性。永建镇在日积月累的日常工作中也就形成了具有永建特色的人民调解机制。在我镇的人民调解员中回族调解员占到了总调解员的75%左右,这些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将民俗、教规融入其中,有效地提高了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一、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机制

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因此在调解纠纷时既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又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调解中既要注重发扬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要妥善处理好少数民族的风俗和法律冲突的问题,从而促进国家法律的贯彻和实施。一是通过建立和村、镇各部门之间的紧密联系,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了培训制度。为提高村组两级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我镇坚持每年组织村级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民族地区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和途径,然后再由村调解主任对调解小组人员进行培训,从而形成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网络。一些宗教人士和回民调解员通过培训学习和掌握了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我镇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通过我镇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大多数纠纷被及时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没有“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从而确保了全镇的民族和谐、社会稳定。

二、夯实基础,构建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

进一步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行信息化管理,目前我镇已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其中镇级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10个,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调解小组185个,人民调解员236名。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三级化解”制度,加强了村级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全镇形成了镇、村、组、各部门联防联调多方位的大调解工作网络。2017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5件,其中重大纠纷5件,阻止民转刑的群体性纠纷5件。调处率达到100%以上,成功率达到98% 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镇。同时在各村委会建设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室,规范了人民调解卷宗的格式。

三、因地制宜,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

在一些疑难复杂的调解中,我们在调解之前就进村入户,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以及当事人的一些想法。调解时还邀请宗教人士和知名人士参加,他们对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有很大的帮助。在我镇有些“阿訇”及宗教界人士本身就是调解员,他们在村子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村民们更愿意相信他们所说的和所做的。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还担任着村里的法治宣传员,通过“瓦尔兹”等形式将国家的法律传达给信教群众,这样的宣传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四、实行“以案奖补”,充分调动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

永建镇因地制宜制定了《永建镇“以案奖补”实施方案》。对村组调解员调解成功的简易纠纷进行补助,其中达成口头协议的补助20元,达成书面协议的补助40元,疑难复杂的补助100元,重大矛盾纠纷补助200-300元。此举极大的提高了村级调解委员会的积极性,使得矛盾纠纷得到有力解决。

在民族地区做调解工作,把调解和普法相结合,标本兼治。我们在强调调解员的专业素质的同时,更注重调解中的“民间”或“乡土”气息,特别是对风土人情的了解。我们永建镇的调解员正是以其个人的良好品格和人格魅力,在乡土上建立了一座座相互信任的桥梁,为永建镇的民族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尽了自己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