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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从实,开展2016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
  • 时间:2016-11-20 02:10
  • 来源:巍山法院
  • 作者:只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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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陪审员专项工作,巍山县人民法院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能力素质,认真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做到了对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调解以及案后释疑、普法等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精心选任,着力优化人民陪审员的队伍结构。

认真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除法定选任条件外,把政治品质好,群众威望高,善做群众工作,热心陪审工作作为选任的重要标准,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对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人选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政审,报请人大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选任了一批在当地群众中威望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的调解员、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于20156月增选40名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倍增工作,现共有人民陪审员共55名。

二是加强培养,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

1.多种渠道强化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

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水平,20166月初,组织召开“巍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民商事(环保)审判工作会议”、“巍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委员会调解员等参与研讨。此外,为陪审员订阅《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人民法庭实用手册》等法律专业报刊书籍,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来加强陪审员的培训学习,提高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2.多种形式加强人民陪审员激励考核

对人民陪审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情况等方面列为考核内容,对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由本院给予表彰和奖励。2012年以来,我院在没有县级财政预算的前提下我院从院行政经费中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给予每件50元的补助及相应培训费用支出。

3.多个方面完善人民陪审员权利行使

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与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利。自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以来,我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常选常任机制、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20161月至930,我院积极自筹经费,作为陪审员专项经费,对经费加强管理,发放参与案件补贴等,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