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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乡“四坚持”解决群众诉求成效明显
  • 时间:2016-06-01 06:10
  • 来源:紫金乡党委
  • 作者:张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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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紫金乡以“四个坚持”落实相关制度,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属地管理制度。各村对本辖区的信访矛盾全面负责,接到群众诉求时,村委会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负责对群众合理诉求的办理和不合理诉求的解释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信访矛盾的发生。如村委会无力解决,方可引导其到乡政府职能部门寻求解决,直到解决满意为止;如果村委会有能力解决或可以解释的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和解释,乡政府将追究村级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坚持分管负责制度。按照“谁管、谁负责”原则,强调各办公室、乡属单位要高度关注范围内的矛盾问题,接到群众诉求,要及时介入,最大限度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的诉求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形成上下联动的信访网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将为民服务情况将纳入年终考评。

坚持及时化解原则。强调对群众诉求要及时、限期解决,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限期解决,严禁拖拉推诿。对需要多部门协作解决的,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明确包案领导、包案责任和包案时限,组织分析研究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及办法,使之信访罢诉。

坚持首问负责制度。要求各村、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特别是为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来访,一定要态度诚恳,热情接待,并帮助来访群众及时找到相关责任人,有效解决来访群众无人过问的现象,并负责掌握来访群众诉求解决情况。

截止目前,乡各村、各部门、班子领导累计接诉群众252人,受理群众诉求86件、联动协作帮助解决群众诉求72件,回复群众诉求办理结果86件;成功解决84件,群众满意率98%。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工作落实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